法令新知KNOWLEDGE
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申報
國稅局指出,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
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
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請多加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www.tax.nat.gov.tw/)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
,於規定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節省來往奔波及臨櫃等待的時間。
運用網路申報不受辦公時間限制可隨時上傳申報資料,方便又省時,享受優質便捷的報稅服務。
如有任何申報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軟體操作問題,請撥打0800-086188洽詢,
國稅局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說明。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邱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