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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寒假期間打工,勿輕易將身分證、印章交給他人,以免被虛列薪資

國稅局表示,學生利用寒假期間打工賺學費,除了慎選工作場所,

以確保自身安全外,還得特別留心稅務問題,避免被不肖雇主利用,成為逃漏稅的工具。

      國稅局指出,往年學生利用寒假期間打工,常發現有學生將身分證、

印章交給他人,或在空白薪資表上簽名、蓋章,到了綜合所得稅大批補稅開徵期間,

國稅局經常接獲納稅義務人來電表示,其子女打工只領取幾萬元薪資,

為何全年薪資所得卻高達幾十萬元,質疑所得核課之正確性,引起徵納雙方之困擾。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某些不肖營利事業,利用學生社會經驗不足,

而以開立不實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方式,藉以虛增營業成本或費用,達到逃漏稅目的,

為避免淪為不肖營利事業逃漏稅工具,學生打工時,千萬不要將身分證、

印章隨意交給用途不明之他人,或在未載明工作期間及金額的薪資表上簽名蓋章,

另外在領取薪資時,亦應詳細核對薪資印領清冊上的金額與實際核發的金額是否相符,

如有不符,應即洽給付單位查明,如發現有被公司行號虛列薪資情形,

請即向國稅局提出檢舉,以保障自身權益,若經調查屬實,該筆被虛報薪資將可註銷,

而虛報之營利事業除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外,亦將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國稅局並呼籲營利事業如有虛報薪資情事者,應儘速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

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納稅義務人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國稅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閱,

或就近向管轄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國稅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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