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知KNOWLEDGE
公用事業電子發票領獎新方式
六獎(200元)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仟元獎(2000元),
財政部訂定「公用事業申請辦理代用戶指定帳戶匯入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定」,
提供自動匯款領獎方式,讓民眾更方便兌領獎金。
國稅局說明: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之公用事業總分支機構,總機構得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
辦理代用戶指定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存款帳戶匯入獎金業務,申請核准後,
將以用戶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存款扣款繳費帳戶作為指定匯入中獎獎金帳戶。
國稅局進一步表示:四獎(4000元)以上的獎金,公用事業仍會寄發通知給用戶,
民眾還是要憑收據上的載具號碼去超商掃瞄列印證明聯,親自到郵局兌領。
對以上說明若尚有疑問可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
或上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稅務資訊科張文琪,電話:04-23051111轉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