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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即將展開105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
提醒營業人自我檢視,倘有因一時疏忽致造成逃漏稅捐者,儘速於3月31日前,
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今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之查核重點
包括以觀光客消費為主之旅行業、旅宿業、交通運輸業、餐飲業等營業人是否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另近年來新興高價之月子中心、老人照護機構及美容醫療院所林立,
及食安、夜店事件頻傳,乃將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食品業、
夜店等營業人是否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亦列為查核重點之一。
國稅局特別提醒,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漏開統一發票、取得不實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
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有無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
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提出扣抵及假出口冒退營業稅之情事,並在經人檢舉或國稅局發函調查前,
儘速向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僅加計利息外,即可免予處罰,
否則若經查獲,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等相關規定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