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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民眾尋求納保官協助反遭課稅6,400萬與事實不符(澄清稿)

  針對108年1月27日中天新聞台「中天調查報告」節目報導「納稅者尋求納保官協助,反遭課稅6,400萬元」,國稅局嚴正澄清表示,報導內容並非事實。
  國稅局指出,本件納稅者蔡君於申請納保官協助前,相關稅捐調查程序事項業已完竣,並經國稅局發函通報所屬稽徵所開徵並送達稅額繳款書,由於送達日期係在納稅者申請納保官協助之後,導致納稅者誤解申請納保官協助,反遭課稅6,400萬元。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本件納保官與納稅者代理人(委任律師)進行面談,依納稅者個案情形,就現行相關法令規定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案例向委任律師充分說明,至納稅者主張成本認定疑義,建議補提相關資料核實認定,並可循行政救濟程序辦理,對納稅者有利及不利事項,均加以說明,以保障其權益,並獲得委任律師肯定,表示非常滿意。
  國稅局嚴正說明,納保官於溝通協調程序中,對於納稅者及其他參與程序人員所為說明、陳述意見或協商事項,於溝通協調不成立後,不得作為後續處分、復查或行政爭訟認定之基礎,而負有保密義務,絕無媒體報導尋求納保官協助,反遭受更不利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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