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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竣戶籍登記不影響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
一、無出租使用。
二、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因此,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並不以辦竣戶籍登記為要件,所以房屋若是空戶,無人設立戶籍,亦可適用自住稅率。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則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這個部分與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條件不同。民眾如要進一步瞭解有關法令規定,
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承辦員:林鳳女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