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各類所得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今(106)年1月1日起至2月6日止(法定申報截止日1月31日適逢農曆春節假期,依法展延至2月6日止),
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
財政部說明,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
例假日及春節假期期間亦能照常申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欲採網路申報者,
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105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
相關網路申報細節可參考該網站提供的「使用者手冊」或於「常見問題」查詢。
申報人如有網路申報軟體操作問題,可以電話(0800-086-188)、傳真(04-22072344)或以e-mail方式(帳號:itaximx@mail.tradevan.com.tw)向服務人員洽詢。
該部表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已於今年2月6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105年度免扣繳憑單、
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應於今年2月15日前將該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
惟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者,得免填發憑單,倘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申報人仍應填發。
至納稅義務人為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或未如期在今年2月6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的憑單,仍然必須填發予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呼籲,請尚未辦理申報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儘早利用網路辦理,避免集中於最後1天申報,造成網路壅塞。
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
財政部說明,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
例假日及春節假期期間亦能照常申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欲採網路申報者,
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105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
相關網路申報細節可參考該網站提供的「使用者手冊」或於「常見問題」查詢。
申報人如有網路申報軟體操作問題,可以電話(0800-086-188)、傳真(04-22072344)或以e-mail方式(帳號:itaximx@mail.tradevan.com.tw)向服務人員洽詢。
該部表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已於今年2月6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105年度免扣繳憑單、
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應於今年2月15日前將該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
惟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者,得免填發憑單,倘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申報人仍應填發。
至納稅義務人為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或未如期在今年2月6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的憑單,仍然必須填發予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呼籲,請尚未辦理申報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儘早利用網路辦理,避免集中於最後1天申報,造成網路壅塞。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純婷
聯絡電話:2322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