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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7月31日入帳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107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

該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07年7月31日起至9月28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

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第1批退稅案件係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網路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及5月10日前

以二維條碼或人工(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且符合退稅之案件;

本批退稅全國總計約230萬件、退稅金額約364億元,屬南區國稅局退稅案件約31萬件、退稅金額約43億元。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如採直撥退稅,

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又為方便納稅義務人了解個人退稅案件處理進度,

自107年7月31日起於該局
「網站首頁(https://www.ntbs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系統/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

專區,提供106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服務。

該局最後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時未採直撥退稅者,

該局於退稅前會寄發「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於該同意書上所定期限內,

可以掃描QR-Code線上回覆退稅存款帳號,或以遞送、傳真或以掛號郵寄至所轄分局、稽徵所,

或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免用憑證方式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綜所稅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

申請辦理直撥退稅,不但可以免除憑單兌領的麻煩手續,更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被冒領或遺失等困擾,既便捷又安全。

如有疑問請撥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