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知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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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完成稅籍登記,除注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外,尚應...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於給付應扣繳所得時,如未依規定扣繳稅款或已扣繳稅款而未依限據實填報或填發扣繳憑單,則該營利事業負責人(即扣繳義務人)將會受到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罰。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為A營利事業負責人,於106年起向房東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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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稅捐處分與非核定稅捐處分,行政救濟程序大不同國稅局表示,稅捐稽徵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有二類,一類為核定通知書或繳款書、罰鍰處分書之核定稅捐處分,納稅義務人若對該處分結果不服時,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申請復查,以謀救濟。另一類為納稅義務人申請退稅或重開行政程序等請求時,經稅捐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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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於承租房地時,即為所得稅法上之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次給付租...扣繳稅款及每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次年1月底前申報扣繳憑單,以免受罰! 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於給付各類所得時,如屬應辦理扣繳之所得,應據實按給付之所得扣繳稅款,如有短漏扣繳稅款情事,經查獲後始補報扣繳憑單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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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對復查決定不服,應注意提起訴願之法定救濟期限規定,以...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對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依訴願法第56條第1項及第58條第1項規定,應於法定期間內繕具訴願書載明相關資料,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即各地區國稅局)向訴願管轄機關(即財政部)提起。若以郵寄訴願書方式辦理,受理日期依同法第14條第3項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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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若指定送達代收人,行政文書應於代收人收受時始發生送達...國稅局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3條規定,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行政機關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而行政機關欲向納稅義務人指定之送達代收人為送達時,卻誤以納稅義務人之住所為送達處所,難謂對納稅義務人發生送達效力,應以納稅義務人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