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知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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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兒子列報母親免稅額,小兒子可以列報母親的醫藥費嗎?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合於第17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 有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即綜合所得稅係採「申報戶」原則, 而有關扣除額及相關費用減除,亦應以同一「申報戶」內發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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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農地如何才能免納房地合一稅?國稅局表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即俗稱之房地合一稅)自105年1月施行以來, 國稅局已接獲不少民眾電話詢問,是不是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農地, 在出售時就一律免予課徵房地合一稅?為解決民眾疑議,國稅局提出了進一步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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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是否應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表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各自贈與子女財物,其價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者, 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有節稅需求的父母不要忘了。 國稅局進一步表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除可贈與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之財物,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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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惟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 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仍應視為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該部分擬制遺產不得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範圍。 國稅局指出,依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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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必須雙方關係為配偶或直系血親者,方有免徵贈與...李先生來電詢問,兄長要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予胞弟,應具備何項文件,是否免徵贈與稅? 國稅局表示,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主張免徵贈與稅者, 應檢附都市發展局或公所核發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需註明編定日期及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土地登記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