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知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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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房地合一新制)應注意事項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含)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或103年1月2日(含)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應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國稅局說明,邇來常發現納稅義務人因不諳法令或一時疏忽,而未辦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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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適用舊制者,應核實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於105年1月1日起出售屬103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 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房屋、土地,或105年1月1日起取得房屋、土地,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14條之5規定辦理申報(簡稱新制)。 如個人出售房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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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處分之土地、房屋時價資料經查屬實者,得核實認定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有欠繳逾繳納期間之應納稅捐,則其名下財產將遭禁止處分登記,其中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加2成、房屋按稅捐稽徵機關核計之房屋現值加2成估價;惟納稅義務人可以主動提示足供認定該土地、房屋時價之資料及證明文件,經稅捐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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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小撇步~1樓營業、樓上自用的透天厝,可否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接到民眾電話詢問,發現有民眾以為自有的透天房屋1樓做營業使用,2樓以上仍做住家使用,其地價稅不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事實上稅法規定並非如此,如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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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全面展開。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7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自今年1月1日全面展開, 並持續進行至9月30日止。本項作業主要為建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及租稅公平。 清查重點為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田賦土地及其他公、私有減...